根据省住建厅晋建审函[2021]1983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对张翔等64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核,审核通过人员64人,现将审核材料予以报送。 [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技术优势,提高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详细]
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外省在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建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50号)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从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第8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备案工作 [详细]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晋建标字〔2019〕109号)的要求,我厅组织山西嘉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地方标准《山西省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应用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详细]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外省在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建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50号)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从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第8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备案工作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晋建标字〔2019〕109号)的要求,我厅组织山西嘉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地方标准《山西省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应用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