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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nbsp

来源:阿坝州人事考试网 2006-12-31 00:0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

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100

6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8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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