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关于组织对36个大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情况调研的函(信息时间:2008-7-7 阅读次数:)建办城函[2008]407号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部委信息 2008-07-15 14:39:54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市政管委、建设局、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局,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按照全国人大环资委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力争用两年时间在36个大城市率先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目标任务,我部将对相关城市污水处理的基本情况进行调研。请各城市建设(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就有关污水处理现状情况、工作计划、保障措施、存在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进行总结,提出书面材料。同时,请认真组织填写附表的有关信息。请于2008年7月18日前将以上材料(包括电子文本)送我部城市建设司。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联系人:曹燕进 李军

  电话及传真:010-58934352,58933160

  电子信箱:chengshui@mail.cin.gov.cn

  附件:______市城区污水处理基本情况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author%>
<%=ZhuanZai%>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