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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厅发文件 2008-07-16 08:50:01

 
 
                                                   甘人通[2007]72号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在甘单位人事处:
     根据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7]5号)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负责。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核对报考信息、核发准考证、教材征订、转发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发放及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省人事厅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场编排、试卷预订、组织考试、考试成绩通知及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9月22日至9月23日
   9月22日:
   0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0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3日:
    0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0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报考条件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7]5号)和《< src="/UpLoadFolder/doc.gif" border=0>(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doc》(人发〔2002〕35号)、《< src="/UpLoadFolder/doc.gif" border=0>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doc》(人发[2003]27号)、《< src="/UpLoadFolder/doc.gif" border=0>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doc》(国人部发〔2005〕58号)、《< src="/UpLoadFolder/doc.gif" border=0>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doc》(人发〔2003〕24号)、《< src="/UpLoadFolder/doc.gif" border=0>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doc》(人发〔2003〕25号)、《< src="/UpLoadFolder/doc.gif" border=0>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doc》(人发〔2003〕26号)、《< src="/UpLoadFolder/doc.gif" border=0>关于印发《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doc.doc》(国人部发〔2005〕56号 )等文件精神执行。
    上述文件可在甘肃建设信息网下载。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6月20日前个人申请向单位报名,同时报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6月22日前单位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出具反映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并经主管部门签注意见。
   6月25日至6月29日主管部门将报名材料汇总后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src="/UpLoadFolder/doc.gif" border=0>2007年(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doc1份。
    2、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1份(省直和中央在兰单位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其他单位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
    3、学历证书,另附复印件1份备查。
    4、反映申报人工作业绩、年限和职业道德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签注意见)1份。
    5、本人近期免冠1寸黑白照片2张(在报名表、信息卡上各贴1张)。
    6、< src="/UpLoadFolder/doc.gif" border=0>2007年( )执业资格考试人员花名册.doc
    以上材料及所填表格要求字迹端正、准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2、考试收费标准
    ①  报名费(缴省建设厅):每人每科15元;
    ②  考务费及工本费(缴省人事厅)。
结构工程师考务费:
基础考试,每人135元;
专业考试,每人255元。
土木工程师考务费:
基础考试,每人135元;
专业考试,每人545元。
环保工程师考务费:
基础考试,每人215元;
专业考试,每人505元。
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化工工程师考务费用:
基础考试,每人215元;
专业考试,每人505元。
    3、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4、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5、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计算过程。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6、各单位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及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出具的有关证明一律以原件为准,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考试的,资格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今后每年考试通知只发主管部门,各单位所需信息及资料,可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在网上下载。
甘肃建设信息网(www.gsjs.com.cn
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www.gsgczj.com.cn
    8、报名地址: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931-8470716
联 系 人:梁  曦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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