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建设局文件
佳建字〔2007〕70号 签发人:葛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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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建设局、郊区、东风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设计院(所),各监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现将黑价协(2007)第6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黑价协(2007)第6号文件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造价员管理办法 通知
佳木斯市建设局 2007年11月15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