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建字[2007]23号 关于召开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
日期:2007-4-23 |
佳建字〔2007〕23号 签发人:葛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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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的
通 知
各县(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开发、监理、咨询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当前全市工程造价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部署下一步工程造价工作任务。市建设局决定召开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7年4月27日,会期一天。
二、地点:佳市产权处四楼会议室(站前路642号)
三、参加人员:各县(市)建设局主管局长、建工股长、各单位主管经理、建经科长及建设、施工、开发、监理、咨询单位负责造价工作的管理人员。
四、会议将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在贯彻全市建设会议精神的同时,将聘请省有关专家讲解业务知识。会议收取省《费用定额》、新施工合同文本等资料费180元。望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参加会议。
报到地点:佳市保卫路331号(公用房产处三楼)
联系电话:8667548,联系人:陈金、刘景学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召开 全市造价 工作会议 通知
佳木斯市建设局 2007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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