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
二、法定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8号令)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三、申办条件: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
四、申办材料: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六)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
五、承诺时间:1个工作日内初审上报(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七、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