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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勘察设计行业带头人评选办法

来源:铁岭建设网 2009-03-10 14:19:02

        一、为激发我市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发挥勘察设计人员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先导作用,为我市工程建设提供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参照《辽宁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勘察设计行业带头人是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市级最高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铁岭市勘察设计行业带头人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评选委员会由铁岭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公室、市勘察设计协会和省内勘察设计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
        四、铁岭市勘察设计行业带头人应当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全市有很高的声誉,为铁岭市勘察设计行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政治观念;
        2、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且具有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及勘察设计相关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资格;
        3、从事勘察设计工作1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主持过三项中型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并且至少获得过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一项或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二项。
        5、在工程勘察设计理论上有较高造诣,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不少于二项。
        五、符合勘察设计行业带头人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报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单位法定代表人鉴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还需同时附上申请人所在单位关于申请人的主要业绩评价和书面推荐意见。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报表,代表工程技术成果(包括著作、论文,设计图纸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报告)。
        六、勘察设计行业带头人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上报的勘察设计行业带头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勘察设计行业带头人名单,并将名单在铁岭建设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七、勘察设计行业带头人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对勘察设计行业带头人提名人选进行复议,并按有关规定将审议结果报市建委审批,对通过审批的勘察设计行业带头人由市建委授予“铁岭市勘察设计行业带头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