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造价咨询企业填写以下表格,连同原资质证书复印件(含变更栏)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09年12月4日前上报设区市造价站。省直企业直接上报省造价站。
附件: < height="18" alt="" src="http://www.jxzj.net.cn/superadmin/eWebEditor/sysimage/file/doc.gif" width="18" />表格下载.doc
2009年11月23日
建设通查询
组合查询
查企业
查业绩
查人员
项目经理
查资质
查荣誉
查诚信
信用评价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