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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技术导则》的通知

来源:三亚建设工程信息网 2011-04-27 12:35:18

  (三住建[2011]231号)

 

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海南省政府令第 227号),做好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推广,推进我市成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现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已审批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和农村地区示范中包含的建设项目。其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数据监测系统的建设可以参考本技术导则。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 [2011]76号)要求,“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万平方米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应安装能耗监控系统,并上传至‘海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预留监测点。”

  执行本导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本导则主编单位联系。本导则主编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郭梁雨

  电话: 010-88082216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田智华

  电话: 0755-23931766

 

 

  附件:《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科节函 [2009]146号)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O 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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