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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用砖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九江建设网 2011-12-13 14:36:46

各县(市、区、山)质监站:

  根据省工程监管局的《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用砖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赣建质监字[2011]33号)文件精神,市站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的建筑工程用砖质量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质监站应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用砖认真核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对发现建筑用砖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不得用在工程上,对已用在工程上的,要认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质监站应在12月20日前将检查结果报送市质监站质量管理科。

 

 

  附件:《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用砖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赣建质监字[2011]33号)。

 

 

  附表下载:20111213102541295.doc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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