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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处的通报

来源:漯河建设工程信息网 2012-08-15 16:41:54

  漯清办〔2012〕2号

  

各县区清欠办,经济开发区清欠办,各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个别存在拖欠隐患的施工企业对此重视不够,且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拖欠结算纠纷时有发生。一些企业拖欠纠纷发生后,既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又不及时向相关部门沟通报告情况,导致民工发生聚众堵路闹事恶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市和谐稳定大局。临时秋收,为了确保社会稳定,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理工作,根据“双清欠”工作管理要求,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建〔2007〕117号文件建立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防欠工作机制的通知 》(漯政办〔2008〕37号 ),《漯河市清欠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防新欠长效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漯清办〔2010〕5号),经研究决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做出严肃处理。现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有关责任单位

  1、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工程,违规使用零散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近三百多万元。2012年1月13日上午,该工地约50名民工打着横幅围堵有关机关半天之久,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该公司施工的汽车中心站旧楼改造工程(项目经理:方志军)春节期间接到投诉,至今没有解决,经研究决定暂停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漯河地区招投标半年。

  2、河南中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滨河花园工程,该公司疏于管理,对民工工资支付没有尽到监督责任,2012年1月18日30多名民工围堵市政府和大桥,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麦收期间再次上访,决定暂停河南中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漯河地区招投标三个月;决定该项目建造师黄辉(证书号: 豫241070801398)一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的投标。

  3、河南天桥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蓝湖小区1--18#楼、河上街工程,2012年1月20日近百人围堵市政府,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麦收期间又发生大批农民工上访,决定暂停河南天桥建设工程公司在漯河地区招投标三个月的处罚。

  4、咸阳古建集团河南分公司施工的漯河市食品批发交易市场工程,2012年春节前和麦收期间农民工多次到市政府上访,该公司对该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缺少监管,决定暂停咸阳古建集团河南分公司在漯河地区招投标六个月。漯河市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因双方工程款结算纠纷时有发生,导致该工程投诉不断,决定停止其开发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如再次发生上访投诉,将启动联席制裁程序,直至拖欠款清偿为止。

  5、许昌永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恒祥建设有限公司在临颍县清华文苑B区项目17#、18#、25#、26#楼施工期间,2011年1月19日、20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39万元,引发数十人多次围堵县政府,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决定暂停许昌永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恒祥建设有限公司在漯河地区招投标六个月。

  6、河南煤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临颍县京辰温泉花园施工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数十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后,拖欠情况表现出来,经多次与项目经理联系处理未果情况下,于2011年10月31日向其公司负责人发出督办函,未有回音,又于2012年1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其公司法人发出不良行为告知书,没有反应;决定暂停河南煤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漯河地区招投标六个月。

  7、河南红旗渠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锦绣天地18#、19#楼工程,自开工以来多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公司对该工程疏淤管理,项目管理混乱;该公司施工的龙苑小区3#楼工程,自清欠办接到投诉后多次督办没有解决,决定将河南红旗渠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清出漯河建筑市场;决定将洛阳鑫傲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清出漯河建筑市场。

  8、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水畔城邦小区工程,由河南省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劳务作业。项目部对劳务企业的工资支付不实施总包监管,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混乱、无序,经多次督办后仍以种种理由不能按时妥善处理拖欠工资。河南省诚成劳务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零散民工、不进行实名制管理、未提供工资发放明细及拨付资金票据,无工资结算单,反映不出资金去向,没有确认拖欠金额的合法依据。目前郾城区建设局已责令水畔城邦小区所有工地停工限期整改。2011年9月26号市清欠办已暂停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半年的处罚,河南省诚成劳务有限公司已经清出漯河建筑市场,再次决定暂停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漯河地区招投标六个月。

  9、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盛世浩苑29、30#楼工程(项目经理:宋恩霞),该公司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不到位,市清欠办两次督办没有妥善解决,决定对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漯河地区招投标三个月。

  10、河南七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锦绣天地6#楼工程(项目经理:郭富强)拖欠农民工工资,自2012年春节期间接到投诉,经市清欠办多次督办至今没有解决,经调查,违规使用非法(被通报处理)的劳务作业人员,决定将河南七建工程有限公司清出漯河建筑市场。

  11、河南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锦绣天地7#楼工程拖欠民工工资,自2012年春节期间接到投诉,经市清欠办多次督办至今没有解决,决定将河南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清出漯河建筑市场。

  12、浙江剀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和谐街坊8、9#楼拖欠焊钢筋民工工资,春节期间接到投诉至今没有解决。2011年9月26日市清欠办已经对该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将浙江剀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出漯河建筑市场。

  13、郑州东风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盛世浩苑23#楼工程(项目经理:张玉德 苏永军)春节期间拖欠民工工资,至今没有解决,决定暂停郑州东风建筑工程公司在漯河地区招投标三个月。

  14、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康桥水岸11#楼工程自开工以来多次接到民工投诉,对清欠办的督办置若罔闻,决定暂停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漯河地区招投标六个月。

  二、有关责任人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安全,规范劳务市场行为,遏制缠访、闹访事件发生,决定彭新生组织的非法劳务作业队不得在漯河从事建筑劳务活动。

  三、上述被处罚的企业其违法违规行为录入建筑市场信用系统,并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通报的建造师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投标,涉及的本地施工企业停止资质类的升级和增项申请半年,涉及到的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自发文之日起一个年度内新开发和承建的项目按双倍标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通报处理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自工程竣工一年内不退。

  四、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要加强对被通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监管,严格按照通报执行处罚,被清出漯河建筑市场的施工企业未经解禁不得在全市范围内承揽新的工程。被通报的责任单位要认真反思,及时整改,严格执行清欠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各建设业主、施工企业不得与近年来被市清欠办通报的责任班组长发生任何承发包关系,如有违反,发包单位将承担经济连带责任并受到严厉处罚。

  五、望各企业引以为戒,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在建工程对所使用的分包企业劳务用工及工资发放情况,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发现有采取弄虚作假、敲诈勒索等过激方式向建筑企业索取不当利益的事件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利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不法讨薪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清欠 处理 通报

  漯河市清欠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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