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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最新《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宣贯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监管要点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三亚建设工程信息网 2012-11-20 16:52:24

各有关单位:

  2012年5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364号公告批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33-2012,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1、2.0.2、2.0.3、2.0.21、4.1.11、4.1.14、4.5.2、5.1.4、5.1.10、5.5.6、5.10.20、5.13.7、7.1.23、8.2.7、10.3.1、12.1.4、12.1.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同时废止。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人事司《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培训工作的通知》(建标实函 [2012]25号)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安办函[2012]8号)精神,按照最新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1、5.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要求,积极开展建筑机械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建筑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解决建筑机械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等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机械施工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业务技能与水平。我们决定继续举办“最新《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宣贯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监管要点培训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2年11月30日—12月2日 海口市(30日全天报到)

  二、参加对象

  各地住房城乡建委(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行业协会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安科长、资料员、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人员;各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检测机构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业务骨干;从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有关人员等。

  三、主要内容

  (一)最新《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适用范围;

  (二)最新《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中易发生争议条款的说明与解释及其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

  (三)最新《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主要内容解析及关键技术应用(1.总则,2.基本规定,3.动力与电气装置,4.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机械,5.土石方机械,6.运输机械,7.桩工机械,8.混凝土机械,9.钢筋加工机械,10.木工机械,11.地下施工机械,12.焊接机械,13.其它中小型机械);

  (四)最新《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执行中的疑点、难点与对策措施及新旧版对比;

  (五)结合最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讲解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检查技术要点(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

  (六)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及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使用、拆卸工程重大坍塌事故案例分析与治理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关键技术应用;

  (七)建筑机械使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与信息化技术应用;

  (八)新形式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要点、难点与经验交流。

  四、培训方式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直接参与国家相关《标准》、《规程》起草(教授级高工)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汤坤林老师和曹德雄老师进行业务授课、研讨与经验交流,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培训结束,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费用及报名办法

  (一)培训费每人9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至:

  传 真:(010)88553169

  电 话:(010)51901306 88553169 88082229

  联系人:王晓琴 伍志强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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