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延边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延州建字[2013]30号)

来源:延边建设信息 2013-04-23 20:44:43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3月29日和4月1日通化矿业集团八宝煤矿接连发生两起瓦斯爆炸事故,4月20日和龙市庆兴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这几起事故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近期这几起安全生产事故的沉痛教训,全面、快速、深入贯彻落实州委第六次常委会议和州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及要求,切实做好全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州住建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并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本系统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既有建筑,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等。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方式。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县(市)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州局督促检查。

  (二)检查时间。自2013年4月22日起至5月31日止,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州委第六次常委会议和州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部署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二)建筑工程开复工前的安全监督备案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现场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工程项目建工险参保情况,起重机械网络即时监控系统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及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

  (三)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等单位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生产、储存、供应等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

  (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桥梁)、公共建筑和危旧房屋的使用安全监管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这次大检查工作,州住建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班子成员带队自4月23日起深入县市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兵把口、具体负责。要建立统一协调、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履职监察、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大检查活动的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和落实。

  (二)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把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这次大检查的重中之重,严格标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工作“做样子”、“走形式”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不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就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对县市检查未发现,州局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为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督查组必须先行停止其施工,同时根据隐患轻重依法进行处理,直至吊销企业资质,涉及的县市住建部门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有重大问题的建议县市政府问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不彻底的企业,要从严从重查处,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代价,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通过排查详细掌握州直和各县市(合作区、高新区)所有项目的类型、分布、用工情况、作业人员类别,按照相应规范要求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人头。要进行全面细致的地毯式排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暂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实行整改期限、责任、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止施工和生产经营。

  (四)做好工作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大检查工作情况和所有项目类型、分布、用工情况、作业人员类别等信息,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于4月26日、5月10日、5月20报送一次大检查情况,6月5日前上报总结材料。

  联系人:胡永泰 电话:2870652; 邮箱:ybzaqc@163.com。

 

  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4月22日

 

 

  附件:

  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姜佰俊 州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彭树林 州住建局副局长

  刘志良 州住建局副局长

  金 虎 州住建局副局长

  李在国 州住建局副局长

  刘贵玉 州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 员:孙兆海 州住建局建管办主任

  郑忠国 州住建局质监站站长

  王志文   州住建局安全处处长

  唐永清 州住建局城建处处长

  宁春林 州住建局房管办主任

  闫瑞鹏 州住建局住保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王志文兼任。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