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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康城乡建设局 2013-06-04 16:35:12

   各县区规划局、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直施工、监理企业: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又正值夏季高温和施工高峰期,是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段。按照省住建厅、市安委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汛期是高温、多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频繁发生的阶段,易引发建筑施工中坍塌、中暑、雷击、触电以及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建筑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对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逐级落实到一线作业人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加大对工地内及周边原有的城市排水管网和沟渠的排查,制定可行的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设置排水沟、集水井等排水、防水措施,保证水流畅通。二是加大对基础开挖、基坑支护,特别是深基坑工程的开挖和支护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坍塌事故。三是加强对高边坡及其附近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严禁在高边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防止因滑坡造成伤亡事故。四是加强对塔机基础、龙门架基础和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的检查力度,防止发生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坍塌事故。五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闸箱门锁是否齐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将整改责任到人,限期进行整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确保安全渡汛。

  三、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努力做好本辖区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防暑降温资金和物资,及时购置、配发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按照“创卫”标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等设施管理,高度重视工地饮用水及食品卫生,做好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等事件。同时,要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和作息时间,遇高温、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停止施工作业。

  四、严格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要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通讯畅通、调度及时。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市局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值班制度不落实、人员不到岗的要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抢险不及时而造成事故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