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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行动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安康城乡建设局 2013-06-13 08:22:59

   各县区规划局、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恒口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市直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6月7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深入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深刻,形势严峻。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迅速抓好抓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针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务必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担负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要认真吸取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将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环节,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1、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程序和基本制度,严禁建设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边办手续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办理合法手续而开工建设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的行为。凡建设手续不齐全、施工条件不完备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强行开工的工程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2、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牢固树立“把隐患视为事故处理”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工程施工安全;要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施工用电、“四口、五临边”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坚持“属地监管”的原则,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切实建立“两场联动”机制,抓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结合当地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铁腕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要公开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引导工程建设单位选用信誉好、能力强、安全生产状况好的企业。

  4、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根据市政府要求,全市建设规划部门要立即行动,从6月8日起至14日,组织深入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重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各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彩钢板临时房屋安全状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责任单位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按上限处理,公开曝光。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吊销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该清出安康建筑市场的坚决清出安康建筑市场,决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规划局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四个检查组对市直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县区进行重点抽查。

  组  长:石昌林(市规划局局长)

  责任组长:王 波(市规划局副局长)

  成  员:姚 恒(市规划局建管科科长)

  郝 涛(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站长)

  李晓斌(市招标办主任)

  于燕章(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副站长)

  罗 兵(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副站长)

  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责任,立即行动对辖区在建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各县区务必于6月15日前将检查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含电子版)至市规划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0915-3213087

  电子信箱:956961799@qq.com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