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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延边州住建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 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延边建设信息 2013-06-13 08:33:03

   各县(市)珲春合作住房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延吉高新区、延边新兴区规划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站中心:

  《全州住建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经州住建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8日

  全州住建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切实做好全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州住建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范围及内容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方面

  1.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要采用书面教育及交底,并签字确认;

  2.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防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及演练制度、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制度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3.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施工现场“三类人员”、总监、安全监理人员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三类人员”、总监、安全监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人证相符。

  4.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论证是否符合要求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情况。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是否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二)城市市政公用行业方面

  1.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设施安全隐患;加大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及设施整治力度;全面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对餐饮场所燃气进行专项整治,做好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监管,加强用户私改、封装燃气设施等行为的治理;加强燃气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2.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桥梁主要构件的完好情况,排查桥梁的检测评估和养护维修,是否定期达标。

  3.城市排水防涝安全隐患排查。对城区排水不畅、容易积水路段的排水管网进行清淤、清障、保证汛期排水畅通;对城区排水管网、检查井、雨水井等防汛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增强排水泄洪能力;检查防洪抢险救灾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的准备情况及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落实井盖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职责。

  4.城市供水安全隐患排查。对所有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登记排查,居民饮用水的水池、水箱半年清理周期未清洗的马上清洗。对二次供水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增加二次供水末梢管网水的监测点,对服务人口多的区域要实行重点排查和水质检测,出现问题立即解决。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和监督,加强对入厂人员的监督检查,消毒氯运输和存储要注意安全。输配水管道和阀井井盖丢失或损坏的要及时处理。出现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级别马上上报并及时处理,谁主管谁负责。

  5.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隐患排查。对风景名胜区、公园内游乐设施设备及车、船、缆车、索道等交通工具的运营、设备检验和维护保养、安全隐患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游人管理,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值班和巡查。

  (三)城市危旧房屋方面

  1. 检查正在使用中的超过正常设计使用年限或使用超过50年的无设计年限的房屋;检查没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但已经使用超过30年,日常使用环境较差,或维护不善造成墙皮脱落、墙体裂缝较多的房屋。

  2.检查现有城市棚户区和正在拆迁过程中尚有人居住的楼房。

  3.检查使用年限未超过30年,但是墙体出现结构性裂缝的,地基发生沉降滑移的,屋架为木结构的,混凝土构架酥裂、碳化、超鼓的,钢结构构件锈蚀严重的房屋。

  4.检查根据现有资料,建筑物、构筑物当年施工质量较差、结构整体性较差、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的房屋,五七楼、筒子楼和预制板楼、使用期限超过20年的排架结构厂房。

  5.检查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检查多次做过装修的建筑物。

  二、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即日起至年底。

  (二)方式:此次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工作以企业自查,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督查为主要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用铁的手腕,强化治本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除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努力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协调、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履职监察、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的开展和落实。为切实加强对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州住建局实行局领导包保县市制度,成立六个由局领导带队,相关处室参加的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工作督查小组:

  第一组:负责敦化市、安图县

  组 长: 姜佰俊

  组 员:王志文 全锦哲 全成山 高 璐

  第二组:负责图们市、龙井市

  组 长:彭树林

  组 员:郑忠国 胡永泰 高兴无 严志春

  第三组:负责珲春市

  组 长:刘志良

  组 员:闫瑞鹏 雒立辉 张建军

  第四组:负责延吉市

  组 长:金 虎

  组 员:孙兆海 吴基俊 刘姝含

  第五组:负责汪清县

  组 长:李在国

  组 员:唐永清 王宝海 李洪强

  第五组:负责和龙市

  组 长:刘贵玉

  组 员:宁春林 吴建祥 李金业

  督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王志文兼任。

  (三)推进责任落实。坚持管行业、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零容忍”。强化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担负起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职责明晰、条块结合的责任体系,做到监管网格化、动态化、常态化,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责任层层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严防死守,看紧盯住,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要求和责任人,绝不能出现任何空白、断档和死角。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责任,严肃查处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 “做样子”、“走形式”等违法行为,对那些不重视安全生产,措施落不实,排查不细致、治理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要强化责任追究,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不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就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对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自查、检查过程未发现,上级部门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定要从严从重查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出重拳、动真格,谁出事谁负责,有多大的责任就负多大的责任,不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严肃追究,决不手软。

  (四)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从即日起,各县市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地毯式、拉网式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要“盖边沉底”,不留死角、不空盲区,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尤其要突出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排查。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工作档案,隐患排查要有台账、有检查记录、有检查意见,做到安全隐患一个不漏。要把排查与整改紧密结合,严格“谁排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安全生产“带病”开工,“带病”作业。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凡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先停工停产,然后再排出时间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整治要强化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整改销号,防止事故发生。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坚决停止施工和生产经营,绝不姑息手软。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工和生产经营。对被要求停工停产整改的项目及企业,待整改完毕,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由企业及监理单位组织验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验合格相关责任人及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开工和生产经营。要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处理、从重处理。

  (五)加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健全完善宣传教育机制,结合 “安全月”活动,营造舆论声势,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真正使“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立足于整治大隐患、预防大事故,着力推进住建系统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定期开展专项应急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和装备,增强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应对、果断处置,把影响降到最小、损失降到最低。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群众举报重大安全隐患,一经查实即给予重奖,真正让安全隐患无处遁形。要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围绕安全生产目标,结合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真正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六)做好信息上报。各县市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县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联络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及州局各相关部门要于每周四前将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表)报州局安全处。

  联系人:李金业

  电话:2870652; 邮箱:ybzaq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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