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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建筑工地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康城乡建设局 2013-07-22 08:17:30

   各县区规划局、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恒口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瀛湖生态区规划建设局,市直施工、监理企业:

  今年进入汛期以来,我省多地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我市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全市还将出现大范围的强降雨天气。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安政办传〔2013〕7号)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3〕173号)的工作部署,为认真做好建筑工地汛期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汛期防灾防汛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密切关注汛期天气和灾情形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汛期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汛期防范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真正做到宣传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控大事的要求,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超前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汛期灾害防范应对的成功经验,研究分析防汛工作形势和所面临的问题,针对汛期灾害防范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类型,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严格按照市规划局《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规字[2013]69号)的部署,一是要切实把预防深基坑坍塌、高边坡崩塌、建筑施工临时围墙倒塌、塔吊和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备倒塌等工作,作为汛期施工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对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的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土石方施工等建设工程(包括闲置工地)的巡查和检查,并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要及早落实各项防范工作,确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稳固和防风安全,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企业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二是要认真吸取7月9日山西省寿阳县因暴雨引起的一在建工地板房坍塌致12人死亡7人受伤的事故教训,立即排查所属建筑工地的活动板房和简易工棚,对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拆除,坚决防止因垮塌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的发生。三是要抓好夏季工地防暑降温和卫生防疫工作,遇高温、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加强值班力量和对值班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做到情况说得清,遇事能处理。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相关信息的分析严判,遇有紧急、重大灾情、险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队伍,遇有灾害发生要快速反应,科学、有力、有序、有效地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尽可能防止灾情扩大或引发次生灾害。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