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公布工程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资格)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工程建设网 2014-01-21 10:44:45

  甬建发[2014]11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经慈溪市、奉化市、鄞州区、海曙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我委复审,宁波俊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标准,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延续标准,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符合招标代理暂定级资格标准,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核准为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单

  2、核准为工程招标代理资格企业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月14日

  附件1附件1、2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