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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明电[2014]3号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南阳工程建设信息网 2014-04-29 13:50:03

  宛建建[2014]46号

  各县区住建局、油田办、鸭河办,市区相关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省住建厅下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明电[2014]3号精神的通知》(豫建明电[2014]2号),要求建设系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文件予以转发,并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复查工作。全市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刚刚结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开展大检查复查工作,要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折不扣予以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从严处理。

  二、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深刻吸取通报事故的经验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当前施工高峰期隐患防范整治重点,以防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撞击等为切入点,明确防范治理措施和责任人,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隐患整改期间要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要严格实施施工企业自查、监理企业检查、安监部门督查机制,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要按照国家、省、市及建筑行业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将整改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对不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

  四、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假日安全。“五一”节日即将来临,加之春季异常天气较多和汛期来临,全市建筑安全管理压力逐渐加大,为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市住建委《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排查活动,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隐患未有效排除的要坚决停止施工作业;各级各单位要加强灾害气象的安全预警工作,及时掌握雨情、汛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要加强防洪抢险应急演练工作,提高施工现场人员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明电[2014]3号精神的通知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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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

  明电〔2014〕3号精神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进入3月份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重大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办下发了《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3号)。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结合河南实际,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深化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重点督查和专项整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此次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基层、落到岗位、落到人头,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对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随着天气转暖,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面临新形势、新特点。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煤矿,要以在产煤矿、复工复产煤矿和停产整顿煤矿为重点,对在产和复工复产煤矿加强重点巡查,严格落实瓦斯防治、领导带班下井等各项安全措施,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对停产整顿矿井,要安排专人盯死看牢,严禁违规非法生产。非煤矿山,要严厉打击盗采行为,严禁违规爆破、违规使用火工品。建筑施工,要切实加强现场监管,及时纠正各类违章违规行为,严防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发生。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其他行业和领域,都要严格落实此次国务院安委办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督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集中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研判,并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和解决,严防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真正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班组、落实到现场,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坚持抓大系统、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排查各系统、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2014年3月10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进入3月份,接连发生多起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2014年3月1日,山西省晋城市晋济高速公路隧道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11人受伤;3月3日,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一辆大客车失控翻出道路,造成10人死亡、35人受伤;3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一辆大客车在载运职工上班途中突然起火,造成10人死亡、18人受伤;3月6日,四川省南充市一辆农村客车撞断路侧临水护栏掉入水中,造成11人死亡;3月7日,河北省唐山开滦(集团)化工有限公司民爆器材生产线发生爆炸,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11人失踪。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标准规程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监督管理不认真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当前,全国“两会”正在召开,又值节后返城复工高峰,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加上工矿企业密集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绷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层层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规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凡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一律记入黑名单严格监控;凡技术状况不良的车辆,一律不得安排营运;凡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运输企业一律辞退。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要突出7座以上客车、客运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长途客车停运规定,对违规运行的长途客车要强制其停车休息。要全面排查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隧道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并挂牌整改,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防撞护栏和紧急避险车道等道路安全基础设施。

  三、强化源头治理,彻底清理整顿违规违章运输企业。各地区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等运输企业进行一次详细摸底排查,将车辆情况、驾驶人和押运人情况、交通违法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等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违规行为,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等道路运输。对“包而不管”、“挂而不管”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等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车辆驾驶人、押运人的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条件下的应急演练。

  四、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民爆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民爆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等法规标准要求,加大对企业安全监管和现场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民爆企业超产、超员、超量、超时、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销售“四超三违”问题。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隐患严重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民爆企业要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特别要严格乳化炸 药制药、装药、包装生产工艺、工序的现场管理,切实把相关安全标准、规程、措施落实到现场、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员工。

  五、举一反三,全面强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举一反三,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和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暗访暗查、突击抽查,依法严肃查处每一处隐患、每一起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必须先停产后整改,并实行挂牌督办;停产整顿期间,地方政府要派专人盯守。要切实加强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严把复产验收关,严防复产复工期间发生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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