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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通知

来源: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 2014-05-20 15:20:20

  全市各建筑业企业及建筑市场中介机构:

  自2012年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正式启动运行以来,对规范我市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我局近期对监管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抽查,发现部分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系统信息录入不全面、已录信息未上报审核等问题,致使监管系统数据不真实、无时效,对系统应用产生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企业在监管系统中数据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建筑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生产经营数据、诚信记录等信息的即时更新,现就完善监管系统的数据信息做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监管系统是我省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改进企业资质资格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全市建筑业企业及建筑市场中介机构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启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甘建建[2011]622号)等文件精神,立即开展监管系统数据信息的完善录入和上报工作,确保录入信息全面、准确,并保证及时更新。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建筑业企业及建筑市场中介机构要根据监管系统数据信息录入统一要求,将监管系统数据信息录入工作落到实处。各企业和中介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资质标准及监管系统要求录入企业及人员相关数据信息,按月度准确报送生产经营数据,及时录入诚信记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今后所有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报、增项审批、业绩核实均依靠监管系统来实现。

  三、落实时限要求。各企业及中介机构应对监管平台数据进行自查上报,主要查看各自企业数据信息是否全面,结合企业在职人员上报完善相关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照片、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印章、职称证、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等相关内容,按格式要求正确填写注册证号、职业资格证号、职称证号、三类人员证书号等。所有企业机构必须于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数据信息的录入更新工作,完成后电话通知我局(联系人:彭万鹏,电话:8313910),我局将陆续发起数据审核。

  从2014年7月1日起,数据信息未能通过审核的企业和中介机构,我局将重点核查其相关资质和从业人员情况,并依照资质审批权限对动态核查不达标的企业撤回其资质,被撤回资质企业在撤回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建设项目,对存在严重违规违纪企业可依法注销其资质。未入数据库的企业则不得参与投标。对不能按时上报生产经营数据企业,多次漏报企业及拒报企业均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在我市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市外企业和中介机构,必须同等遵守上述规定。

  说明:各企业机构登陆甘肃省建筑市场信息网企业维护平台须使用IE8以下浏览器,具体操作请下载《企业维护平台操作手册》参考学习。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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