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市建设口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2014年10月召开本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1. 评审全省范围有效的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事[2003]129号)文件规定执行。破格晋升的,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规定执行。
职称外语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规定执行。职称计算机按照《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审材料
(一)拟通过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者: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
2. 人事部门录用及定职文件;
3. 学历证明并附复印件1份;
4.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5.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 单位及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二)拟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
1. 学历证明、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必须是市建设局或人事局统一购买的);
3.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25份,内容必须打印,纸张型号为A3,否则不予受理;
4.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并附复印件1份(评审初级职务者不需提供);
5. 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6. 个人发表的论文或业务工作总结,获奖证书,以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7. 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8. 公示结果;
9.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2份;
10. 单位及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三)材料要求:
1. 根据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职称评审管理有关文的通知的通知》(张人社通〔2012〕42号)精神,从今年起,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评定职称资格的规定,事业单位评审人员须有市、县(区)人社局出具的单位空岗证明。
2. 建设系统非公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除第(二)条规定的评审材料内容外,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同时,申报人填写《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附表,一式1份),并由相应部门签注意见。
3. 破格晋升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填写《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并由所在单位写出推荐专题报告一式2份。
4. 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单位及主管部门推荐报告外,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分别用拉杆文件夹夹住装袋报送。
5. 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和表格详见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人事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zyjs.gov.cn。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请于2014年8月底前将评审材料报市建设局901室。
联系人:彭万鹏 联系电话:8313910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