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规划局、住建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区规划建设局,市直施工、监理企业:
2014年7月21日下午,安康城区金州国际城3号楼在建工地西南角临时活动板房发生火灾,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不良影响。为深刻汲取火灾教训,切实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夏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再排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二、整治内容
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现场临时活动板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13〕82号)、市规划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安规字〔2014〕92号)、《关于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规字〔2014〕112号)的内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实施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7月22日至27日)。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根据各自职责对所有在建工程工地现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是对职工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进行检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要立即拆除,并做好自查工作检查台账。同时切实做好汛期和高温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监督检查阶段(7月28日至8月1日)。市局将在各县区、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监督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把检查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整治工作应根据施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