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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建设委员会 2014-09-17 16:58:13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宿马园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部):

  为深入贯彻宿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安发[2014]8号)文件精神,有效防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9月至12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建筑领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县、区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安委会的要求,我委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建筑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 海

  副组长:唐朝玲 张 林 孙金江 杨宝峰

  成 员: 艾晓秋 王景新 李艳丽 张永英 顾宗鹏

  田克栋 郑建军 杨 勇 崇道斌 杨小娟

  刘 虎 张留芳 刘传民 纪 刚 潘 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张 林(兼)

  办公室副主任: 艾晓秋

  成 员: 顾宗鹏 崇道彬 杨 涛 李 影

  蔡新军

  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工作重点

  以建筑工程“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重点,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四个一律”措施集中排查整治和打击,其内容如下:

  (一)打击非法承包工程的行为,整治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问题;

  (二)打击非法开工建设的行为,整治不办理施工许可,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等问题;

  (三)打击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行为,整治不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等问题;

  (四)打击非法执业的行为,整治“五大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五)打击不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行为,整治不认真执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等问题;

  (六)打击不执行规范标准的行为,整治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4年9月15日前)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排查整改建筑工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整改结果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打击阶段(10月份)

  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对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违法违规建筑施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三)检查督查阶段(11月份)

  住建委将在11月份对全市建设工程“六打六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各县区采取抽查方式)。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县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停工整改的施工现场逐一复查,如复查仍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严厉处罚,进一步推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份)

  认真总结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的具体做法和经验,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巩固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到市建筑业管理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一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强烈责任心、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打击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及市住建委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查处。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管理单位要本着“综合监管、标准兼治”的原则对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集中排查整治,对拒不配合、整改不利的单位和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情节恶劣的按“四个一律”予以打击。(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专项行动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于每月25日前向我委“六打六治”打非治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联 系 人:杨 涛 联系电话: 0557-3950576

  电子邮箱:33816372@qq.com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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