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住建委驻油田办、鸭河办,中心城区相关单位,外地进宛监理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提高我市工程监理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决定对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豫建建〔2012〕35号)、《河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豫建〔2008〕63和《南阳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宛建建[2013]98号等有关规定和年定工作任务。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工程监理企业和外地进宛监理企业的在建工程。
(二)检查重点:
检查重点为在建(在监)工程项目,是否设置有监理机构,是否按规定配备监理人员、监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等。
每个县区抽查2-3个在建(在监)工程(其中1个应为本县区管理的监理企业,其它以外地进宛企业为主)。
三、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分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县区在建(在监)工程和市区监理企业的在建(在监)工程;第二阶段为外地进宛监理企业在市区的在建(在监)工程。
2015年3月25日前为企业自检、县区主管部门复检。
2015年3月25日后市住建委将进行随机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理专项检查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对查出的问题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整改情况,对于情节严重的,要采取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监理企业,我委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市住建委在进行抽查时,企业应有自查报告,县区主管部门有汇报材料(附相关通报、处理文书)。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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