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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2015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安康城乡建设局 2015-05-29 14:51:11

 各县区规划局、住建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区规划建设局,市直施工、监理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康市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15〕24号)、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陕建发〔2015〕106号)的安排部署,现就2015年全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通过主题宣讲、专题活动、集中宣传等形式,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有效提升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抓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 ;安全宣传启动日为6月1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时间为6月16日。

  四、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1.积极筹备好启动日活动。6月1日是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日,要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对主要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深入开展主题宣讲。要组织宣讲小组,深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突出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意识;要突出宣讲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建筑行业依法治安的理念;要突出宣讲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的《安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提高各级抓安全生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与重点企业进行谈心对话,听取当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探讨解决的途径和办法。要指导各企业开展大谈心活动,促进企业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激发各级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自觉性。

  4.认真组织咨询日宣传活动。6月16日是全市安全宣传咨询日,市规划局、汉滨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参加在市中心白天鹅广场举行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也要按照同级政府部署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5.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动员企业广泛参与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誓、签名、书画展、文艺节目展演、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短片等互动活动,指导企业在各建筑工地显著位置悬挂张贴“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挂图、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在班组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一次应急演练、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安全承诺、一次安全签名、一次安全演讲、一次安全考试、提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将安全意识扎根在每名施工人员心里,落实在行动上。

  6.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各建筑企业要以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安全知识等为主要内容,通过网络、媒体、杂志等平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企业内部要创新形式,结合企业安全重点内容,通过答卷、小组对抗赛、现场抢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进一步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7.组织好应急体验训练。要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开展防火灭火、洪涝灾害避险、自救互救、高空缓降逃生等体验训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质量安全问题,严肃追究五方主体责任,对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促使工程各方严格按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奠定安全生产基础。

  2.认真组织专项整治。要按照市局《关于下发<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规字〔2015〕53号)安排,抓好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工程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要紧盯问题,跟踪问效,抓好隐患整改,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保障施工安全。

  3.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按照市安委办的要求,把“安全监管铁拳执法”行动延伸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重点整治隐患排查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管监察不到位、行政处罚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严查重处非法违法行为。

  4.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5月18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吸取淳化“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从即日起,集中两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开展隐患排查专家在行动,抽调一批专家,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企业开展暗查暗访活动,要发现一批隐患、曝光一批隐患、整治一批隐患、查处一批单位。

  5.强化企业对项目的管理。要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及总监在岗履职情况和项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隐患。同时,要督导企业落实建筑工地汛期和消防安全措施,全力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建设行业实际,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推动活动扎实开展。建设规划部门领导要带头参与到具体活动中,动员和带动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打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二)紧扣主题,结合实际。“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扣“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层层进行宣讲教育,进一步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铁拳执法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各项重点工作中的好的典型,加大对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在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的同时,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全市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安全法规、公益广告、安全常识和警示教育等内容,扩大宣传声势,做好舆论引导,在全行业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为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请各县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市直施工企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含电子版),分别于5月31日和6月25日前报市规划局建管科,我局统一汇总后上报市安委办和省厅。

  联系电话:0915-3213087

  电子邮箱:956961799@qq.com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