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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5-06-24 14:24:51

 各县(区)住建局、安监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建发[2015]7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一是对既有玻璃幕墙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按照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规划中严格建筑方案设计审查。三是在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论证。四是强化对玻璃幕墙施工和专项验收环节的监管,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五是切实加强其他类建筑幕墙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市幕墙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附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5]77号)

  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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