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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03-24 11:33:12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水平,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建设部141号令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15〕51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组织

  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实施,县(区)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检测机构要认真组织岗位练兵,积极加强能力验证活动。

  二、能力验证对象

  本次检测能力验证对象为我市已持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应能力验证项目资质的检测机构及拟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能力验证项目资质的检测机构。

  三、能力验证项目、人员要求及安排

  本年度检测能力验证项目2个,分别为见证类钢筋混凝土用钢材及水泥物理力学性能。各机构不少于3人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认真督促辖区内各检测机构积极参加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

  2、请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检测机构认真填报参加全市检测能力验证机构信息(见附件),并于2016年3月30日前报市质安站615房间(联系人:蔡凯;电0527-84387352)。

  3、各检测机构要积极做好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准备工作,认真开展内部练兵和能力比对,进一步促进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

  附件:201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检测能力验证参加机构名单汇总表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2日

附件

201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检测能力验证参加机构名单汇总表

                                       

             能力验证项目:  

序号

机  构 名 称

资质证书号

是否具该项目

检测资质

检测人员

姓名

证书编号及身份证号码

 

 

 

 

 

 

 

 

 

 

 

 

 

 

 

 

 

 

 

 

备注:每个能力验证项目单独填报,需报二张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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