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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6年度各县(市)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造价指标》的通知

来源:延边建设信息 2016-03-29 13:47:23

 各县(市)、珲春合作区住建设局,延吉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的有关规定,经核定现将《2016年度各县(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造价指标》发给你们,请按照《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吉建造字〔2010〕4号)规定严格执行。

  附件:2016年度各县(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造价指标

  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4日

  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15份)

< src="http://ybjs.gov.cn/skin/board/art//icon_file.gif" alt="附件" title="" style="margin: 0px 10px 0px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vertical-align: middle; float: left;" />2016年度各县(市)质量安全成本造价指标.doc (40.0K)下载次数:22   DATE : 2016-03-28 09: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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