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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2016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06-17 11:39:35

  各县(市)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州属各企业单位:

  根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管理、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测量、工程检测、装修装饰、给排水、建筑电气等专业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含非公、股份制企业),具备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含县市有评审权限的)规定的学历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和对象之列。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高职的人员,请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6年建筑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任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建人函﹝2016﹞178号)文件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该文件可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人事教育栏目查阅。

  (二)工程师评审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证书且任助理工程师4周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证书且任助理工程师4周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证书且任助理工程师5周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3年以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文件要求的,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三)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评审条件

  1.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证书且任技术员2周年以上;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证书且任技术员4周年以上。

  2.技术员评审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如下材料

  1.《2016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一份,Excel格式,按标准要求填写后用U盘报送电子版,下载地址附后;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须贴近期小一寸照片,请用80克A4纸双面打印装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认证资料一份(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认证或者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

  4.助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聘任在助理工程师岗位满4年以上,中专学历聘任在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以上);

  6. 非公有制企业需提供州、县(市)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合同签订日期需满一年);

  7.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符合免考条件人员需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非公有制企业申报人员不需要提供;

  8. 论文一篇(含电子文档),提供纸质一式二份;

  9.提供近5年以来2次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人社局办理)。

  10.有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2016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一份,Excel格式,按标准要求填写后用U盘报送电子版,下载地址附后;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须贴近期小一寸照片,请用80克A4纸双面打印装订;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认证资料一份(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认证或者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

  4.有技术员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聘用证明一份;

  5.非公有制企业需提供州、县(市)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合同签订日期需满一年);

  6. 申报助理工程师的还需提交履职工作总结一式两份;

  7. 有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文山州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9月召开评审会议。报送材料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至8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评审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真实有效的证书,各单位负责审核的人员要对所有申报材料认真严格把关,并在审核的复印件上签“此件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中“本人承诺书”必须亲笔签名。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填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评价意见;申报中级职称的,各县(市)人社(职改)部门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登记:要求填写履职近五年考核结果,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写明意见,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基层单位意见:要求填写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一般应包括以下五方面:一是本人的基本情况;二是政治表现;三是工作业绩,学识水平,获奖情况反映;四是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要认真审核,确认属实、完整才能填写;五是推荐意见,要表明是否同意推荐,不能模棱两可。

  六、其他事项

  凡已实施以考代评的职称资格,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相应考试,不再通过评审考核确定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各县(市)或州属部门无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请由县(市)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出具委托书,送我局评审。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请在规定时限内将评审材料报送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未尽事宜,请与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联系。

  联系电话:2192454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袋封面;

2.2016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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