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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零点夜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信阳工程建设信息网 2016-10-08 13:48:22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明港镇规建局:

现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零点夜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零点夜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10月2日

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零点夜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有效遏制进入秋冬季节全市PM10夜间居高势头,根据省大气攻坚办《关于开展扬尘治理“零点夜查”的通知》(豫气攻坚办[2016]57号)和市大气办《关于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零点夜查”行动工作方案》(信气水指办[2016]78号)要求,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零点夜查”行动,使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的标准有明显提高,有效打击进出工地车辆不冲洗、不密闭及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而擅自开工、复工等行为,为完成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二、夜查行动内容

此次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零点夜查”行动,检查内容:是否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现场100%围档、物料堆放及裸土100%覆盖、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加工作业场地100%硬化、工地出入车辆100%冲洗、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和“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凡是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工地必须停工整改。

检查重点:

(一)扬尘治理措施未达到上述标准而擅自开工与复工的问题。

(二)工地出入车辆未冲洗或冲洗不净而带泥驶出工地的问题。

三、夜查行动时间安排

夜查行动时间为:2016年报9月30日至10月31日。夜查行动每周不少于1次,其中,国庆节期间至少组织2次全市范围的夜查行动,时间为:10月2日和10月4日,时段为:22:00—次日6:00;其它夜查行动时间由各县区住建局随机安排,时段不变。中心城区夜查行动由市住建局大气办安排,以突出行动的突然性。10月30日前,各单位将夜查行动工作总结报我局大气办。

四、夜查行动方式和处理措施

(一)突击检查。“零点夜查”行动主要采取夜间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等突击检查方式,对查处的问题直接进行纠正和处理。

(二)联合检查。中心城区建筑工地的夜查,由市质监站、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分别组织执法检查组,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开展夜查行动。

(三)处理措施。对检查发现的扬尘污染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拍照,做好笔录,并当场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每次夜查行动情况要及时报送局大气办,由局大气办将发现的问题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督促整改及依法处理。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零点夜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零点夜查”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丽平(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德培(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成 员:邹存亮(建管科科长)

晏庆军(法规科科长)

李敬阳(市质监站站长)

龚明富(市安监站站长)

蔡维全(市城建监察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大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查处力度,做到“零容忍”。在夜查行动中,各检查组要深入工地现场,准确真实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按照“查问题、速交办、促整改、督落实”的要求,严肃查处扬尘污染违规违法问题,并做到“不留情面、不讲价钱、铁腕治理”。

(二)注重方式方法,严格文明执法。在夜查行动中,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执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执法,文明执法,避免与当事人发生没有必要的口角,时刻争取执法的主动权。

(三)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接受监督。信阳日报、信阳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将全程参与夜查行动,对违法违规的工地实行公开曝光,跟踪报到夜查情况和进度,并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开。市委、市政府专门组织了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零点夜查”行动实行监督,跟踪问效。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夜查行动,加强与当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的工作沟通,与相关媒体的工作配合,努力促进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有明显提高。

(四)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及时整改。各级各部门要周密部署“零点夜查”行动,统筹安排职能工作,保证夜查时间,保证夜查效果,保证整改落实到位。每次行动的次日,将本次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汇总报市住建局大气办。对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积极的项目,市住建局将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联 系 人:丁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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