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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来源:泸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10-20 15:42: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并于2016年11月1日前送泸州市政府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市政府政务中心3楼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递交申诉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申诉施工企业资质的,还应带上申请表。

申诉材料中的图纸需经相关图纸审查机构盖章认可。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本公示仅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按申请事项拨打相应电话咨询。

联系地址: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赵元浩 联系电话:0830-3191374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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