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招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27令)的要求,强化当事人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开放竞争,避免招标文件中出现倾向性、歧视性和排他性条款,我办拟定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预公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请在12月6日前书面反馈我办,逾期不反馈视同没有意见。
联系电话:87187103 传真:87187199
电子邮箱:nbxzfw@163.com
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预公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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