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连建综[2015]386号)等规定,对连云港远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9日—2016年12月12日。
二、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陈述补正,并经市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 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窗口询问。
三、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如有异议,可以来信、来电、来访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询问。
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联系地址: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8-85868091 联系人:沈炜皓、高洁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