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第六批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的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有关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区域内企业的需核实或补正的材料于2016年12月21日前报我委审批处。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资质申请有举报的,请于2016年12月21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市场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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