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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查的通知

来源:三门峡建设信息网 2017-03-10 11:52:08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我市“质量立市”战略部署,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规范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行为和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严厉打击工程建设挂靠、借用资质及非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治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市住建局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查,现将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行为和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改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大幅减少非法违法导致的事故,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发现和纠正建筑行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促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遵纪守法。

二、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

三、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全面落实七方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是否规避招标、资质挂靠、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无证或越级承接工程等。

2、查看各类注册人员签章、有关责任方对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施工图审查、质量行为、现场质量安全(含消防)、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等情况。

3、各地推广应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情况。

4、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21号),从源头上治理欠薪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四、检查时间

市局将于2017年3月13日至4月13日对市区、各县(市、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每个县(市、区)抽查工程不少于4项在建工程。

五、检查工作安排

1、检查组到达受检地后,由组长向受检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介绍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安排具体检查日程。

2、听取受检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本地区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受检地需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3、检查组采取“扫马路”和从项目清单中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受检工程。项目清单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点、结构类型、开工时间、检查时形象进度、参建单位、工程类型(公共建筑、保障房、棚改房、商品住宅等)等内容。

4、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每个受检工程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下发《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

5、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受检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受检工程相关单位通报检查情况。

六、其他事项

1、检查完成后,我局将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对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和执法建议书的项目整改、处罚情况进行督办。

2、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科

联 系 人:赵 飞 联系电话:0398-2982686

电子邮箱:jgk2982686@163.com

附件:2017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查小组成员名单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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