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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三门峡建设信息网 2017-03-10 11:53:20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化解社会矛盾有关工作部署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21号)文件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切实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情况,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施工合同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

(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情况。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况,分包企业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资质范围内开展分包。

(三)项目班子人员任命书。

(四)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包括: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是否详细记录施工现场作业的农民工身份、考勤记录、工资结算等信息。

(五)工程款支付情况。是否按合同约定或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是否存在拖欠问题或隐患。

(六)农民工工资发放形式及发放情况,发放资料是否齐全。

三、检查时间

市局将于2017年3月27日至4月27日对市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专项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填报《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履约检查情况汇总表》,于5月27日前报市清欠办。

联系电话:2773811,邮箱:jgk2982686@163.com。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建筑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范围和内容全覆盖,不漏一个工地,不漏一个农民工。对存在拖欠问题的工程项目逐个梳理排查,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及时筹措资金,随时掌握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履约和工资支付情况,避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二)强化执法,严惩重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和企业严格查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供无争议部分的工程结算凭证,未提供结算凭证的,除已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工程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企业不予受理其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对存在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要记不良记录,并将处理决定按程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予以公示;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可采集证据后上报省厅,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将其驱逐出河南建筑市场并抄报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

1、2017年全市建筑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组成员名单

2、全市建筑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表

3、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履约检查情况汇总表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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