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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湘潭县2017年燃气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3-21 14:42:03

各乡镇、各燃气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县燃气管理工作,加强我县燃气市场的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燃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湘潭县2017年燃气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16日


湘潭县2017年燃气管理工作要点

一、组织编制燃气发展规划。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要求,根据我县示范区及城乡统筹规划建设的思路,结合我县燃气发展的具体情况,编制湘潭县2017—2030燃气发展规划,并完成报批等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加强对燃气企业、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评审、申报和年度考核工作,从源头抓起,规范燃气经营网点设置,以燃气企业为单位,统一组织办理燃气经营资质许可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规范企业行为,监督企业不充装过期钢瓶,不向无证经营户供气,不短斤少两,不以次充好,注重企业形象和职业道德的提升。

三、逐步实现管道燃气燃烧器具适配性目录管理。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安装、维修行业的监管,规范相关审查、登记、准入制度,逐步实现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管理,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燃烧器具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各燃气供应企业加大投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燃气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网点的隐患治理力度,及时整改,不留后患。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及乡镇的联合行动,综合整治,规范乡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行业标准,确保我县燃气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推进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对县内所辖液化气站点进行远程监控,对社会车辆和闲杂人员的进出入、充装台工作人员执证上岗、站内工作流程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乡镇液化气站点实行有效监管,及时调查取证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燃气行业稳定。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创新举措,充分利用宣传读本、公告公示、手机终端平台、乡镇“村村响”等载体,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走乡镇,进社区”等活动,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全面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

七、加强对辖区内长输油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坚持“早发现、早上报、早预防”的原则,确保管线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强化管道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监督管道运营企业及时完善管道设施标识,特别加大重点区域、地段管道标志桩、警示牌的设立密度,强化管线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相关管线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八、加强对乡镇规建站燃气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燃气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升燃气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促进乡镇燃气市场秩序的持续好转,确保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