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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04-05 17:2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 1 日至2017年4月 7 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城南吉州大道(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343000

联系电话:0796—8221905

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4月 1日

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示期:2017年4月 1 日——2017年4月 7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审查意见

1

江西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同意

2

吉安市锦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同意

 

3

江西省欣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不同意。缺企业分管经理和技术负责人A类证、B类证配备数量不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

4

吉安县庐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同意

5

吉安县吉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同意

6

吉安县房屋建筑安装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同意

7

江西昌平建筑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同意

8

江西启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同意

9

江西省永丰县永腾建筑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同意

10

江西省永丰县第一建筑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同意

11

永丰县第三建筑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不同意。缺分管安全经理A类证。

12

江西省吉水县金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同意

13

永丰县第二建筑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不同意。缺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经理A类证。

14

江西泰和建材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不同意。未单独设置安全科且科室人员均不在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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