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12年-2016年在我办投标,并且至今仍没有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包括中标和未中标),请尽快联系我办财务科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
1、投标人需提供准确保证金打款凭证、时间、电话,或汇款单电子版发至邮箱(807690973@qq.com),并注明联系方式。土地交易保证金仍未转出让金的还需出具挂账情况说明(盖公章)。
2、如投标单位的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出具的变更证明(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投标单位的账户信息有变更的,需提供人民银行销户申请书(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出具的变更证明(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请各投标人在6月1前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逾期未办理的保证金交予我办处理。
财务科联系电话:0477-8398645。
鄂尔多斯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财务科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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