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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佳木斯市城乡建设信息网 2017-06-09 11:37:47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按照《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拟定于6月1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对象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工程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学校、医院;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桥梁为主。检查对象为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主体。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二)严格法定建设程序、强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等情况;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

(三)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检查制度执行等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交底情况;深基坑、模板支撑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环节,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情况。

(四)七方责任主体企业质量行为及各项目负责人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着重对监理企业及监理项目部人员监理行为及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实施综合考评。

(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情况。

三、工作要求和安排

(一)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对照《工程项目执法检查表》中检查事项(执法检查表在http://cxxxw.jms.gov.cn/公示的检查通知中下载)做好受检工作。受检项目建设单位先行组织填写《工程项目执法检查表-工程概况》(附件1),现场检查时报送检查组。

(二)全市在建工程各参建主体要进行全面自查。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其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学校、医院和市政桥梁工程要全部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三)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将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进行执法检查。

(四)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检查组成员将在我局《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按专业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并在有关媒体予以曝光。同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住建厅备案。

附件:

1、工程项目执法检查表-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执法检查表-建筑市场

3、工程项目执法检查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4、工程项目执法检查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检查清单

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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