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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商务厅印发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7-07-11 14:24:41

各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公管局(办):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7〕858号)要求,现将《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商务厅

2017年6月30日

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

为实施《安徽省“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实施方案 (2017-2019 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进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着力解决平台体系不完善、信息共享不充分、行政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017 年,全省电子招标投标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完善交易平台

(一)完善“省市共建,市县一体”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功能,按照“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信息公开、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专家资源、统一信用管理”的运行机制,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消除交易平台电子招标采购与纸质招标采购并存的“双轨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化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二)引导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支持交易平台跨地区、跨行业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四个不得”要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三)引导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 求,开展检测认证,各类交易平台检测认证通过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二、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四)加快建设完善本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依法及时高效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化公共服务,为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五)各地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剥离交易功能,建立完善运行机制,免费开放数据接口,对接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提供依法必须公开的市场信息,提供市场主体 CA 证书互认、主体注册共享等公共技术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公共资源 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六)各级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可持续运行机制,与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交互,实现资源信息共享。(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

三、搭建行政监督平台

(七)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完成本行业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的建设,满足在线监管的需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省经济信息中心)

(八)依托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各地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剥离行政监督平台的交易功能,具备对招标采购全过程实时在线监管等功能。(责任单位: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九)建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清单制度,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在监督平台依法公布监督职责和依据、监督对象和事项、监督程序和时限,以及对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的有关信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十)行政监督平台开放数据接口,与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交互信息,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三个凡是”要求,实现招标采购行政监管的智能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四、推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十一)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以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信息共享。(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十二)各地公共服务平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对接,实现信息交互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十三)加快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电子公共服务系统与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交互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省经济信息中心)

(十四)各级公共服务平台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采购信用信息与其他领域信用信息的互认共享、互认共用。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五、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十五)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做好政策宣传、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开展《实施方案》实施检查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做好提炼总结和宣传推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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