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电子档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7-18 16:10:28

广安区、前锋区、各园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2016年全省城建建设档案工作要点》有关部署,加快市城建档案馆工程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开展工程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同步生成、同步接收、同步管理工作。现根据《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四川省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标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就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电子档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8月1日起,各项目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纸质档案的同时,须报送一套与纸质档案完全匹配的工程电子档案,经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后移交。

二、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DA/T48-200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等规范的要求编制统一交换格式和存档格式的建设工程电子竣工档案。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对电子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联系人:夏强 18181810810)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