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委(局),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亳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亳防〔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重点领域火灾防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结合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同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与每月20号把相关隐患排查材料报送市住建委。
邮箱:bzjwjgk@163.com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