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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改委等部门印发《海南省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

来源: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017-07-24 14:18:34

2017年7月21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海南省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琼发改投资〔2017〕1603号)。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

琼发改投资〔2017〕1603号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交通运输和海洋局、规划局、市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国务院有关部门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发改办法规〔2017〕858号),现制定本工作要点并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海南省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水务厅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

海南省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

2017年,海南省将围绕贯彻实施《“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国务院有关部门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发改办法规〔2017〕858号),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推进平台建设

(一)指导和协调全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建设,引导和支持交易平台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推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二)推进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建设和升级完善,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进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合并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及时高效提供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

(四)推进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有关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交互,实现资源共享。(负责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

(五)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建设,实现与中国、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接,推进“互联网+”监管,以行政监管的无纸化推动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负责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

(六)为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提供与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平台对接服务,实现信息交互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

二、完善配套制度

(一)制定省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管理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省政务服务中心)

(二)制定和完善本行业电子招标投标配套制度、监管机制和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三、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积极学习借鉴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和创新示范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省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推动“互联网+”招标采购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省政务服务中心)

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一)完善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加大违法信息公示力度,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信用自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进一步完善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与省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违法信息的集中汇总和数据共享。(责任单位:省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三)主动创造条件,积极提供服务,推动违法失信信息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应用,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省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省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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