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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示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8-30 11:53:31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各科室、直属单位的反馈信息,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自公示之日起,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如下:

1.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和使用袋装水泥的通知(广市规建局〔2007〕459号)

2.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实行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广市规建局〔2007〕220号)

3.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广市建局〔2016〕676号)

4.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产品、施工管理的通知(广市建局〔2012〕237号)

5.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市规建局〔2009〕127号)

6.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实施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广市建局〔2010〕28号)

其他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以我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不再具有效力。请各科室、直属单位按照公示精神抓好落实,并适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等工作,从制度源头持续简政放权,确保我局工作的合法规范有序。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