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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管处报送建筑业企业统计负责人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7-09-05 16:58:04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建办计函[2015]764号)等上级文件要求,为加强建筑业行业基础管理,做好建筑业统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统计工作任务

1、建筑业行业年终统计报表上报:每年2-3月(具体时间、要求依据住建厅通知)上报企业建筑业行业年终统计报表。企业统计负责人应负责企业的建筑业行业年终统计报表工作,做好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及时上报和数据质量。

2、特级、一级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每月15日之前,特级、一级企业需在网上填报“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填报路径: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特一级企业统计负责人需保证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按时准确上报。

二、负责人报送要求

2017年9月15日之前,各建筑业企业(含四县)明确一名统计工作负责人,并将“建筑业企业统计负责人联系表”(见附件)以纸质形式加盖公章上报到芜湖市建管处建筑经济科。(联系人:吴健 联系电话:0553-3838048,统计工作QQ群号:199788120)。

三、企业工作要求

各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统计2016年年报和2017年月报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6〕2625号)和其他有关要求,填报统计报表。对于不按文件要求完成统计报表的企业,我处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或扣除信用分等方式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7年9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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