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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建筑施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9-05 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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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住建局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建筑施工电气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问题,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电气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建设工程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明显提升,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时间安排

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底前)。各县区住建局、商丹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相关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本地区建筑施工相关企业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底至2017年10月)。组织建筑工程电气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电气管理法规,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电气产品设计规范和进场检查验收等制度,规范电气施工行为,推进建筑施工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各地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分阶段集中查处不按标准规范设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落实电气产品进场检查验收制度不严格等行为,集中排查建筑施工电气火灾隐患,彻底整改电气安全隐患。市住建局将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各地开展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治理内容

(一)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二)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三)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确保实效。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县区住建局、商丹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组织开展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建筑施工全链条监管和排查治理力度,彻底治理建筑施工电气火灾隐患。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深刻吸取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增强建筑施工电气火灾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参与治理,形成全民关注参与建筑施工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请各县区住建局、商丹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于2017年8月底前将本地区建筑施工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送市局建管科;于2017年10月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附件:1.建筑施工过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

2.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表。

附件1

建筑施工过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

一、产品选用和进场

1.选用的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标称截面积、绝缘性能、电阻值应符合规范以及设计要求。

2.线缆应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规定抽检并合格。

3.实行生产许可证或CCC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CCC标志,重点检查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的CCC标志。

4.所有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重点检查槽盒、配电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5.电线导管进场应按规定抽查并合格。

二、施工过程

1.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导线或2个导线端子。导线连接应在接线盒内,多股线线头连接应牢固可靠,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2.电缆出入配电柜应采取保护措施。

3.电缆出入梯架、托盘、槽盒应固定牢靠。

4.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不应直接敷设在顶棚内、保温层内或可燃装饰面内,配线回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要求。

5.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含槽盒内)应有防火封堵措施。

6.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7.功率在100W及以上非敞开式灯具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做隔热保护。

8.安装在软包、木质材料上的暗装插座盒或开关盒应与饰面平齐,安装应牢固,绝缘导线不应裸露在装饰层内。

9.安装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以下装修材料内的开关、插座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例如:石棉垫)隔绝。

10.断路器保护开关额定容量应与配电线路载流量相匹配。

11.固定安装的中央空调、电加热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具实际功率应与设计相符。

三、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安装电工、焊工、电力系统调试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照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做好记录。

2.监理单位应有建筑电气工程专项监理方案,重点节点监理过程应有监理工作记录,并与工程进度相符合。

附件2

建筑施工过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产品选用和进场 1.选用的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标称截面积、绝缘性能、电阻值应符合规范以及设计要求      
2.线缆应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规定抽检并合格      
3.实行生产许可证或CCC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CCC标志,重点检查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的CCC标志      
4.所有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重点检查槽盒、配电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5.电线导管进场应按规定抽查并合格      
二、施工过程 6.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导线或2个导线端子。导线连接应在接线盒内,多股线线头连接应牢固可靠,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7.电缆出入配电柜应采取保护措施      
8.电缆出入梯架、托盘、槽盒应固定牢靠      
9.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不应直接敷设在顶棚内、保温层内或可燃装饰面内,配线回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要求      
10.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含槽盒内)应有防火封堵措施      
11.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12.功率在100W及以上非敞开式灯具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做隔热保护      
13.安装在软包、木质材料上的暗装插座盒或开关盒应与饰面平齐,安装应牢固,绝缘导线不应裸露在装饰层内      
14.安装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以下装修材料内的开关、插座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例如:石棉垫)隔绝      
15.断路器保护开关额定容量应与配电线路载流量相匹配      
16.固定安装的中央空调、电加热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具实际功率应与设计相符      
三、施工管理 17.施工单位安装电工、焊工、电力系统调试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照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做好记录      
18.监理单位应有建筑电气工程专项监理方案,重点节点监理过程应有监理工作记录,并与工程进度相符合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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