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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来源: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7-09-12 11:59:03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优化建筑劳务用工形式。经研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处停止受理非外向型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申报。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建市函〔2016〕902号)要求,我省已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

为遏制部分企业投机取巧行为,今后,具备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办理增项资质、变更企业信息,我处将核查该企业省外业绩,对该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并核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特此通知。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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