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17年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建设系统相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及建筑市场中介机机构:
我局将于近期开展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须符合《甘肃省建设工程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事〔2003〕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2〕20号)文件规定;破格晋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须符合《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规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及省职改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学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4.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四)关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文件的规定,不再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五)非公经济组织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台阶限制。即大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符合条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以在人社系统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为准),可直接评审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非公经济组织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岗位工作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达到相应资格评审的业绩条件者也可以正常申报评审。但申报中级职务时,专业工作的总年限比全省统一规定的年限延长2年,申报初级职务延长1年。
(七)市、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有1篇经同行业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审阅并签署意见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或者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各县事业单位人员和非公经济组织人员,论文不作为必备要求,但应提交1篇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二、评审材料
(一)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证书,附复印件1份;
2.现任职资格证书,附复印件1份(评审初级职务者和非公经济组织人员不需提供);
3.学历认证报告,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及核对人姓名,统一交存市人社局备案,附复印件1份;
4.有关获奖证书,附复印件1份;
5.继续教育合格证明,附复印件1份。
6.张掖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原件,经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统一核查后备案。
(二)申报及填报表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25份(A3纸打印,否则不予受理。评审初级职务者不需提供);
3.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4.个人发表的论文或业务工作总结,以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5.公示结果;
6.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
7.单位及县区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三、材料要求
(一)根据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职称评审管理有关文的通知的通知》(张人社通〔2012〕42号)精神,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评定职称资格的规定,事业单位评审人员须有市、县(区)人社局出具的单位空岗证明。
(二)建设系统非公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除第二条规定的评审材料内容外,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同时,申报人填写《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附表,一式1份),并由相应部门签注意见。
(三)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外,书面材料及复印件等用拉杆文件夹装订,与评审表、简表、各类原件资料一同装袋报送。
(四)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和表格详见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j.zhangye.gov.cn/)。
四、材料报送方式及受理时间安排
(一)报送方式:
1. 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在县(区)缴纳的企业评审人员资料提交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由县区建设局、人社局联合审核后上报推荐报告至市建设局;
2.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在市上缴纳的企业评审人员资料直接报市建设局;
(二)市建设局资料受理时间:
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20日
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市建设局报送地址:
张掖市丹霞东路18号,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01室。
联系人:薛钰泽 联系电话:0936-8210231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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